我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孤儿享受同等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救助政策
10月1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黑龙江省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暨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杨晓光就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扩面”等情况作介绍。
“不断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扩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是我省儿童福利事业的重要任务,也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杨晓光说,今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省民政部门将全省儿童福利保障“一提、一扩”目标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予以强力推进,取得了扎实成效。
与2019年相比,机构和散居孤儿提标幅度分别达到12.9%和17.4%
我省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提标”任务。近日,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指导标准的通知》(黑民规〔2021〕8号),将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的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50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新标准从2021年1月起执行。与2019年相比,机构和散居孤儿提标幅度分别达到12.9%和17.4%,提标后,我省机构养育孤儿保障标准和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在全国分别位列第13位和第10位。
同时,我省还提出“孤儿生活费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已享受保障的儿童18岁后连续在普通高中、职高、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本科就读的可持续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同等待遇”等一系列政策规定,最大限度保障孤儿权益。
此外,我省今年6月起,全面实施了孤儿生活费申请“跨省通办”业务,具有我省户籍的儿童可以在全国任何地区提出保障申请,在我省生活的外省户籍儿童也可通过我省向户籍地提出申请,最大化方便群众办事。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有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救助等重点保障
我省制度化推进了“扩面”任务。今年,省民政厅、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于6月1日起施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群体是继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之后,纳入政府重点保障的第三类特殊儿童群体。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查找不到,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遣返出国、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等情形之一的儿童。我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孤儿享受同等的基本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等相关救助政策,保障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在《实施意见》中,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界定和认定都做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将父母双方均符合被撤销监护资格的儿童,以及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查找不到,另一方符合被撤销监护资格的儿童,都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同时明确,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方位做好4项保障工作。
一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方式、资金渠道及自然增长机制情况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保障,明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核算。
二是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与孤儿同等享受“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救助和医疗救助,重点加大对生活困难家庭的重病、重残儿童救助力度,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
三是完善教育救助保障。参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优先纳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对就读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开展结对帮扶和慈善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仍然在校就读的,按规定享受保障政策。
四是督促落实监护责任。由各县(市)民政部门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现状、学业、心理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加强监护指导,确保儿童监护家庭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创新开展孤残儿童“认亲助养”活动
省民政厅指导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孤残儿童“认亲助养”活动,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活动实效。“认亲助养”活动于今年4月启动,向全社会广大党员干部、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发出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关爱孤残儿童“认亲助养”活动倡议书》,并通过媒体扩大宣传,有力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各级民政部门认真指导儿童福利机构“一院一策”开展活动,并将活动拓展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儿童提供心理慰藉、生活照护、课业辅导、陪伴娱乐、物资帮扶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建立起长效关爱帮扶机制。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共同开展“认亲助养”活动120多次,得到各地党员干部、爱心人士、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的积极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