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学生用餐安全,一直是家庭乃至社会的关注焦点,如何把住学生“入口关”?27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哈尔滨市学校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据了解,哈市拟将“阳光食堂”工程成果以法规形式予以固定,规定了学校应当保证食堂重要区域安装视频监控并向家长公布,并将对配餐单位的选择权交与家长。
在审议中,组成人员对规定(草案)内容表示赞同,认为此规定出台后,有助于提升学校用餐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规定(草案)共二十九条,其中,在学校食堂视频监控信息化建设方面,由于我市目前已有798家学校食堂完成了“阳光食堂”工程建设,完成率达到73%,为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本次立法计划拟将“阳光食堂”工程成果以法规形式予以固定,同时,规定了学校应当保证视频监控有效运行,并向家长公布监控二维码。
此外,在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方面,规定(草案)提出,订购营养配餐,应当选择量化分级食品安全管理为最高等级的配餐单位,并将对配餐单位的选择权交与家长,由家长根据供餐能力、配送距离等因素来确定配餐单位。